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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木采伐审批
受理机构:塔石乡人民政府林业站 项目类型: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:个人和企业(组织)
设立依据:
区有关文件
办理时限:
周一至周五8:30—11:00;13:30—17:00 当场办理或答复
受理条件:
本乡社会群众
办理流程:
乡政府根据林木采伐指标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答复;审批同意的送区相关部门办理。
材料明细:
林木采伐申请表、村委会意见;山林权属证书复印件或山林权属证明;采伐迹地造林更新协议;林木采伐作业设计;林木采伐转让合同。
收费情况:
不收费
网上受理:
http://
结果查询:
http://
监管措施:
无
联 系 人:李斌
联系方式:
0579-827005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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